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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家需要多少粉絲(才能活下去)?

Posted in Creative industries on August 8th, 2009 by liangcw – View Comments

這真是一個難題,從貴族粉絲支持的莫札特,到一生仰賴弟弟的梵谷,或是走紅後的村上春樹,慨嘆「我已經不認得我的粉絲了」,這個不是算術的算術問題似乎永遠沒有答案。不過,網路時代給了藝術家新的機會重新思考這個問題。

image credit: Mick O Says So, from Flickr

image credit: Mick O Says So, from Flickr

極富盛名的 wired magazine 資深作者,寫過好幾本書的 Kevin Kelly,曾經寫過一篇非常出名的文章:《一千個真粉絲》(1,000 True Fans),現在回頭來看,還是充滿 insights,而且直指難題的核心。不論你是藝術家、音樂家、攝影師、手工藝者、表演者、動畫創作人、設計師、拍video的導演、或是寫書的作者,要能過一個「人過的生活」,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到一千個真正的、忠實的粉絲。

為什麼一千個就夠?Kevin Kelly 的算法是這樣,如果這一千個粉絲,每個人每年只貢獻出一天的薪水就好,來買你的作品,以美國的平均標準來看,大約是一百美金,就是每個人一年平均花三千多塊台幣買你的作品、看你的表演,那麼算下來一千粉絲一年就有十萬美金,台幣三百萬,應該夠養活一個藝術家過一個體面的生活了吧!(台灣打對折,一天1,500台幣薪資,一年也有一百五十萬)最重要的是,一千人是可以做到的目標。「如果你一天增加一個粉絲,也只要三年就做到了。」可不是!

設定一千的目標背後,不僅是經濟學,也立基於藝術家心理學:不用出賣靈魂來取悅不想取悅的觀眾,Kevin Kelly 講的好:「取悅真正的粉絲,是很愉快,也不會影響心情的事,這讓藝術家可以保持真誠,努力發揮自己作品中最獨特的部份,而那正是真粉絲熱愛他作品的理由。」想要更多的粉絲,行!但你要做的犧牲是不是就會正比上昇?

注意,Kelly 這裡所指的是真正的粉絲,也就是不管你出什麼,好的壞的,他都認了都買單,死忠的就對了。雖然會買,但是很挑,只能算小粉絲,靠不住。當然小粉絲是多多益善,有一百萬小粉絲也不錯,但是 Kelly 奉勸藝術家不要總想一百萬人,作品大賣,或是幻想成為下一個羅琳。在大名人(celebrity)與默默無聞之間,其實有很大的中間地帶,可以做個小有名氣,一群忠實的粉絲跟前跟後,算是有群眾基礎的人物。你到海邊開店,粉絲就穿比基尼去那裡光顧,你在農舍開講,他就開兩個小時車戴斗笠去那裡聽講。你在地下室演唱,真粉絲不會嫌廁所不乾淨,空氣污濁,照樣高高興興排隊買票。你出了新公仔嗎,他一次買好幾個送人,免費做你的sales。

是的,真粉絲就是透過他們的熱情,義務替你宣傳,幫你找新的粉絲加入。這些小粉絲對收入的貢獻,Kelly 沒算進去,但人數多了以後,也是相當可觀的。重點是,一定要破除迷思,不要以為一定要全壘打,要海角七號這樣的 hit 才算成功。當你有了經紀人,或是公司人數多了,你需要的就不只是1,000。這時小粉絲變成大粉絲、真粉絲,對你的擴張就很重要。

Kevin Kelly提出了一個很實際的策略,那就是你一定要想辦法與你的真粉絲建立直接的關係,越少透過中間人越好,這樣你收到的錢才不會被中間人抽了一大半走。這在以前可能問題重重,但是現在的科技,已經可以解決你大部分的問題。用twitter、facebook、網站、任何方法,就是要建立與粉絲的直接關係。買貨,直接到網站上買。

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找到一千個真粉絲,而且與之建立緊密的關係,那麼你的生活就非常容易墜入貧窮線以下。還不如到巷口擺個飯糰小攤,至少可以收集五、六十個上班族粉絲,每週光顧你的飯糰兩三次。

Kevin Kelly 寫這篇文章的時間是 2008年的三月,那時大家還拼命講 long tail,所以把一千視作 long tail尾端以及超級爆紅之間,一個可接受的數值。對於活生生的藝術家而言,找到一千個真粉絲,可以讓你從long tail 扁平的尾端提升到可接受的生活方式。是不是非一千不可?要看你的行業,有的可能要多一點人才養得活,像是記錄片導演,一千人大概不夠;作者,要看你一年寫幾本書。產品單價、成本,與出品頻率,都會決定你需要多少粉絲支持。

你現在知道簽書會為什麼重要了吧?從一簽到一千,握到每個粉絲的手,你已經把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上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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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家的 page 經營最用心?

Posted in brands, facebook, internet, pages on August 1st, 2009 by christiney35 – View Comments

2007 年 11 月 7 日,Facebook 推出了一項新服務:讓企業建立自己品牌的 Facebook pages,吸引用戶,也就是後來所稱的「fans」--粉絲。這個服務從上線之初,就飽受質疑,很多人批評在原本單純的朋友社交關係之中,介入企業的經營,不免流於商業化。甚至有人認為,利用社交網絡打品牌,有道德上的疑慮。經過近兩年時間,pages 的功能與設計一再修改,當年的疑慮現在已被遺忘,現在 Facebook 上已有超過 60 萬個 pages,不只是企業,影視明星、服飾品牌、樂團、模特兒、網球好手,無不開設自己的page,吸引粉絲的加入。

fans

一旦加入粉絲,這些企業或人物的 Pages 上的更新就會出現在你自己的網頁上,不同的人加入不同的 page,也間接顯示他們自己的理念。McDonald’s 上接近兩百萬的粉絲,肯定與 Whole Foods Market (美國最大連鎖有機超市)的粉絲完全不同,你的朋友從你加入的品牌,就能更瞭解你的想法與愛好。可以說,要瞭解你是誰,看你是誰的粉絲就可以猜到了!

而從企業的角度而言,運用 pages,可以說明企業的理念,推出促銷活動,並且可以與潛在的顧客互動,瞭解他們的需求或抱怨,好處多多。企業 pages 累積的 fans 數量驚人,例如Starbucks 有超過 370 萬粉絲,美國的 7-11有 12 萬,Sex and City 電影有一百萬,國內林志玲有近十萬個粉絲。

設置一個 page 很容易,經營卻不簡單。上面提到的麥當勞,在 Wall 上沒有一則麥當勞的留言(實在很誇張),只有粉絲的 posts,好像兩百萬客人湧入一個超級大餐廳,卻發現無人招呼,大家只好自己坐下來,從背包裡拿礦泉水出來喝,吃花生聊天,我覺得當麥當勞的粉絲很可憐。相反的,Whole Foods Market 的 page 熱鬧極了,Whole Foods 一會兒引述談有機營養學的文章,一會兒又告訴大家新的分店開了,不但有頗富教學意味的 Cheese 工廠 video,還教你如何用野生阿拉斯加鮭魚做三明治….每一則 post 上去,就有上百個 comments 回應。雖然只有十萬個粉絲,但是人人都是VIP。

台灣的企業,也趕上這股潮流,放棄高高在上的架子,開始運用 facebook page 與他們的顧客溝通。晶華酒店 今年7月15日才剛剛開 page, 半個月的時間就累積了 1 千多位粉絲。促銷是主要的訴求,粉絲可以享有「四人同行、一位粉絲免費」的優惠,但優惠看久了還是會膩,還有什麼有趣的內容可以端出來給粉絲?誠品站 是由誠品書店新網站「誠品站」所建立的 Facebook pages,7月22日才上線,粉絲數量也已超過 1 千位。誠品站的 Facebook 經營活潑多了,雖然大部份文章是轉貼自誠品的官方部落格,不過加上錄製的 video、活動、以及與誠品相關的新聞,很有看頭。但是與晶華酒店一樣,誠品站似乎不知道該為自己的 pages 取得專屬好記的網址,方便粉絲查詢。

國內的科技大廠,則更早開始使用 Facebook,Acer Taiwan 是專為台灣用戶而開,關於 Acer 的新聞、照片、影音、活動記錄,無不詳盡貼上,留言口氣也與粉絲貼近,我認為經營得比 Acer 全球官方page 用心多了。後者是針對全世界 Acer 使用者而設,是英文版,不但公司資訊過於簡略,Wall 上連一則 Acer 自己的留言都沒有,只有1萬2千多名粉絲自己在上面玩,與麥當勞的情形如出一轍。Acer 全球的行銷副總真該打屁股!

台灣的大企業裡,少數認真經營 social networks 的是 HTC,http://www.facebook.com/HTC 的網址好記又漂亮不說,HTC 自己貼出訊息的頻率也很高,不論是最新產品與活動訊息,Android 應用介紹,影音也很精彩,版面設計與內容豐富多元,值得所有企業效法。

仔細想想,朋友與粉絲其實大不相同。做某人的「朋友」,代表你與他(她)有一層人際關係、社會關係。但加入粉絲,則代表你與這個品牌的「認同」。你也許不認識吳念真,但是你欣賞他的才華,成為他的粉絲,天天收到他的導演札記;你認識 Gucci 的誰嗎?也許不認識,但你也許有一兩件 Gucci 的衣服鞋子,每次都在櫥窗前流連忘返,你就是愛Gucci!

但是,相對的,當你加入某一個粉絲團,有沒有仔細看看這個page是如何經營?傳遞了什麼訊息給你?有沒有讓你的生活視野更為寬廣?你在其中認識的朋友是否更有趣?

知道這樣的page嗎?何不分享出來,也讓我們一起加入這些用心經營的好地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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